传媒与电商:先“牵手”还是先“连心”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0:44 点击次数:103
调整经济结构是近些年来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关键词。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也同样乐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世界同类企业中的巨头和先锋。
关键词:电商;传媒;电子商务;牵手;传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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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经济结构是近些年来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关键词。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调结构,调结构的关键在于提升服务业,尤其是信息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作为信息服务业的代表,中国的传媒业坐拥世界最大的受众群。近些年来,网络视听领域频频发力,一些网络视频网站的用户规模已经可以比肩国外的同类网站;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也同样乐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世界同类企业中的巨头和先锋。
传媒业与电子商务实现联手,具备理论上的可行性。信息服务业以信息为基础,在不同的业态之间信息可以无缝地被编码、解码和传输,这为行业间的融合提供了可能——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正是鼓励以信息为基础,实现跨行业的合作,打造新型业态。现阶段,传媒业和电子商务双方也在尝试着相互渗透与融合,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探索模式。
传媒向电子商务导流用户
内容业务一直都是传媒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其优质资产。如果传媒业与电子商务强强联合,那么内容业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是不可绕开的话题。湖南广电与阿里巴巴在该领域的合作探索值得研究。
2009年12月29日,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与湖南卫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淘宝网出资4900万,湖南卫视出资5100万,成立“湖南快乐淘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快乐淘宝’)” ,先后联合制作了电视栏目《越淘越开心》,并上线运营了一家电子商务网站“嗨淘网(hitao.com)”。①《越淘越开心》中所提到的大部分商品都会同步在嗨淘网上铺货。嗨淘网自上线伊始就定位为主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网站,主打“明星同款”,并提供《越淘越开心》栏目的专题点播服务。
湖南卫视与阿里巴巴的合作模式可以称之为“T2O(TV to Online)”——以电视为入口,将电视观众转化为电商用户。这种模式顺利运行的前提有二:电视观众的数量大于电商用户的数量,电视用户与电商的潜在用户存在交集。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约为3.61亿人。②以国内关注度最高、收看人数最多的电视节目——央视春节联欢晚会的收视数据(羊年春晚)推算观众总规模,目前中国的电视观众规模为6.9亿人,③约为网络购物用户的两倍。但根据央视索福瑞公布的2014年中国电视收视市场的数据(见图一),中青年观众收视持续减少、老年观众收视保持稳定。从图中可以看出,自15岁开始,年龄越小,平均收视时长随年份递减的斜率就越大。在45到64岁阶段斜率几乎为零,到65岁以上斜率则逆转向上——由此可见,电视观众结构中的老年观众占了很大比例,电视观众已经出现“老龄化”的趋势。与中国网民的年龄结构进行对比,会发现电视观众与网民在年龄分布上可谓是“互斥”的——网民的年龄高峰在10岁至39岁(如图二),而电视观众的年龄高峰在45岁以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种“T2O”的模式尽管初衷很美好、设想很完美,无奈由于网络用户与电视观众的年龄结构差异,电视观众能转化为网络用户、进而转化为电子商务用户的数量恐怕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