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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传播语境下影像的“元媒介”地位论析

发布时间:2020-10-14 17:01:45 点击次数:188

【摘要】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构成了当代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微传播”。科学技术层面上“微传播”日益支持影像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内容,受众在心理认知层面也更易接受影像作为承载媒介。一、在科学技术层面上,微传播日益支持影像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内容关于微传播,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等人已对其做出了描述性的界定:“微传播是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二、微传播语境下受众在心理认知层面更易接受影像作为承载媒介微传播是一种受众参与度极高的传播方式。当我们用这种理论观照微传播中影像的媒介地位时,我们就会发现,影像几乎已经成为所有其他媒介的承载媒介。

关键词:影像;媒介;视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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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构成了当代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微传播”。在微传播语境下,影像成为传播的主要内容与载体。科学技术层面上“微传播”日益支持影像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内容,受众在心理认知层面也更易接受影像作为承载媒介。因此,在文化哲学的层面上,影像获得了一种“元媒介”的地位,并引发了审美方式的变革。

  【关键词】微传播;影像;“元媒介”;传播语境;媒介变革

  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和8月3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均再次指出了一个基本事实:我国已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以手机为主要代表的移动通信终端占据了主导地位。在这些手机上,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APP)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由此,一张微传播之网已愈织愈密,成为当前横跨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主流传播途径。在微传播语境下,影像媒介占据了越来越多的比例,甚至获得了一种“元媒介”的地位。

  一、在科学技术层面上,微传播日益支持影像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内容

  关于微传播,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等人已对其做出了描述性的界定:“微传播是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其具备针对性强、受众明确、传播内容碎片化等特性。……微传播的兴起使公共信息提供方式得到创新,为丰富信息交流方式、社会交流模式提供了可能。”[1]毫无疑问,微传播是一种新兴的传播形式,因为作为微传播两大典型应用的微博和微信分别诞生于2009年和2011年,各种类似的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也只是最近数年间的事情。可以说,微传播时代的到来,与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正是科技的进步,为这种全新的信息交流、社会传播方式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技术特征上看,微传播在硬件上依赖于一个个移动通信终端,智能手机是其主要代表。截至2017年底,市场上主流的智能手机已经普遍搭载了4-10核的中央处理器,每个核心每秒钟理论上可以进行15亿~25亿次64位数据运算(1.5G~2.5G64位CPU),并能将数据运算处理结果以人类可以直观感知的方式进行终端输出。这种终端输出方式包括震动、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这些媒介形态在智能设备输出时往往是整合起来的,“多种媒介熔解渗透、彻底打通,并形成动态化的新形态融媒体”[2]。其中,震动、语音、文字是非智能机时代手机就已具有的功能,即打电话、发短信,这二者属于狭义的通信,在人们的日常信息交流中虽占据一定的地位但不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融媒体中的主力军——图片、视频,即图像或影像,则在“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支撑下,成为人们日常信息获取的主要来源。

  在智能硬件已足够胜任影像的运算和显示后,移动互联网业已发展到能够提供影像传输所需的数据流了:当前主流的4G通信技术支持100Mbps~150Mbps的下行网络带宽,这也就意味着用户在理论上可以体验到最大12.5MB/s~18.75MB/s的下行速度,即使在现实运营中其速度不能达到理论峰值,也完全能够支持高清晰度电视(HDTV)质量的视频流畅播放了(使用H.264压缩的HDTV所需的码流通常在8~15Mbps,小于4G数据通信的下行速度)。至于当前已经很普及的高速无线局域网(WiFi)(其传输速度可以达到100Mbps以上)及不久后就要全面推广应用的5G技术(传输速度有望提升至10Gbps),更是完全能够胜任各类影像的数据传输了。

  而更有力的推手,则是各种微传播的程序终端对影像传播的日益倚重。比如微博,图片或视频几乎已成为其标配;特别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微博对文字的字数有限制(不得超过140个字符),却对影像所包含的信息量没有限制,以至于许多人纷纷将超量文字或要表达的意思用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在微博上发布出来。已成为智能手机“标配应用”的微信则更为直接地将朋友圈发布通道命名为“相册”,优先支持图片或视频的发布;发布纯文字反而要通过特殊的内部体验功能(长按朋友圈右上角相机图标)才能实现。至于微视、微直播等其他移动客户端,也都不同程度地强化影像的传输和呈现。由此可见,影像已成为微传播的主要传播内容。

  影像成为微传播的主要内容,与影像自身的媒介性质密切相关。从科学技术层面来分析,单位可视面积的影像所能承载的信息量要远远大于文字。在数字化信息中,一个汉字占据2个字节,相当于16Bit(Bit是量度信息最小单位);而一张图片的大小则在10K—5M不等,相当于成千上万的文字所占用的数据单位;至于动态的“像”(即视频)更是动辄数兆至数十兆不等,相当于数以亿计的文字容量,正所谓“千言万语不如一张图”。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的案例可以生动地说明这一点:关于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多位目击者形成了近万字的口头描述仍不足以将其精确锁定,然而一张通过数字影像处理系统生成的犯罪嫌疑人模拟数字画像,在广泛传播后却帮助警方迅速将其缉拿归案。由此可见,微传播对影像日益倚重在科学技术层面上是一种进步。“影像视觉是媒介在制像方式上的升级与转移,由传统‘手制图像’转向‘数字影像’的多维认知,传播的张力更加超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