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文本化及其技术功能初探
发布时间:2020-10-10 15:50:12 点击次数:143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网络视频日益成为独立的传播形态。本文以国外学者针对“走向视频文本化”这一现象的技术成因之研究为基础,首次明确界定了“视频文本化”的定义,阐释了网络时代“视频文本化”的概念,并对这一话语表达的新机制进行了技术功能探究。“视频文本化”这一概念的形成揭示了网络视频区别于电视表达逻辑和传播范式的根本缘由,其背后隐含着传播权力和生产权力的变化。在技术层面,视频文本化具有内容上可海量存储、运用上可动态扩展、传播上可随机嵌入的特征,与实现人际互动的传播需求相契合。
关键词:视频词汇;自主表达;动态扩展;随机嵌入;文本;网络视频;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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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网络视频日益成为独立的传播形态。本文以国外学者针对“走向视频文本化”这一现象的技术成因之研究为基础,首次明确界定了“视频文本化”的定义,阐释了网络时代“视频文本化”的概念,并对这一话语表达的新机制进行了技术功能探究。“视频文本化”这一概念的形成揭示了网络视频区别于电视表达逻辑和传播范式的根本缘由,其背后隐含着传播权力和生产权力的变化。在技术层面,视频文本化具有内容上可海量存储、运用上可动态扩展、传播上可随机嵌入的特征,与实现人际互动的传播需求相契合。
【关 键 词】视频词汇;自主表达;动态扩展;随机嵌入
在互联网时代,日常生活中大量“瞬间一刻”被摄录成视频上传到网络,人们能随时随地点击,或是因幽默新颖而令人愉悦,或是因“第一现场”而言之凿凿,或是因创新演绎而叹为观止,总之,包罗万象的海量内容使网络景象仿佛是“感官疆域中的个体狂欢”[1],又如同曼纽尔·卡斯特所说,电脑和电视学会彼此对话,观众才可能发言,其重大影响方能发挥[2]。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网络视频的信息组织和呈现方式已然不同于电视,这是人类传播史上“第一次体验到没有雄厚资本的个人就能直接接触到广大的视听群体,互联网络把所有人都变成了出版发行人,这是革命性的转变”[3]。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相对于文字书写而言,视听制作需要专业技术,历来为专业机构所掌控,那么网络视频的影像表达与电视的影像表达到底有何不同?究竟是何种因素作用其中,使得网络视频得以实现如此影响力?
法国学者伯纳德·斯泰格乐在《新屏幕的狂欢:从霸权到平等》一文中指出,新屏幕正在“走向视频文本化”(Toward Textualization of Images)①。“文本”是一个含义宽泛的词汇,在文学、阐释学、传播学、符号学、认知学、网络科学等领域被广泛使用。虽然这个词具有多义性,但其语义指向还是有基本共识的,即文本是被受众阐释和作用的独立的对象物②。视频文本化是将视频剥离为最小化的独立形态。从实践层面看,网络视频文本是可以被每个个体自由读写的开放的独立形态,相当于视频词汇,人们可以“随用随取”,自由表达。可以说,正是由于视频文本化这一机制,决定了网络视频在内容生产与传播上的独特性。
一、视频文本化的内涵解析
斯泰格乐对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进行明确定义,只是分析了视频文本化的形成和运用。他认为,数字图像处理将连续视频信号“剥离”成可辨识、可定位的独立存在的片段,并且将这些片段从特定设备中提取出来。而互联网的导航和搜索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为用户掌握和运用这些可编辑的片段创造了条件。这一过程也是自下而上的元数据生产过程,它带来了新的内容生产方式,包括添加标注、创建超链接路径、跟帖注释、音视频文件处理。视频文本化实现了内容生产的个性化,也折射出信息技术所塑造的新的生产关系。
从上述描述中可以看出,视频文本化有三个关键词:“剥离”“提取”和“运用”。从网络技术角度来说,“文本化是一定程度的去结构化”[4],去结构化可以使用户获得对程序结构更强的控制力。网络视频的去结构化表现为:传播内容被“剥离”成具有独立形态的音视频片段;这些片段作为元数据,可以被用户“提取”和“运用”,即上传、下载、存储、搜索、裁剪、修改、注释、续写、扩展和发送,总之,这些元数据组合可以还原事件,也可以重构事件,并且可以在不断续写中扩展事件,具有开放的结构,能被嵌入任何传播形式之中。
(一)视频文本化的词汇属性
视频文本化的意义还不仅在剥离、提取和运用。当它演化为独立元素后,便取得了话语词汇的属性,和网络文字一样,呈现为一种话语方式。以网络交流中表情符的运用为例,它们先被运用于各种即时性聊天工具,后来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论坛、微博和手机微信中。表情符的内容从最初简单的画笔勾勒逐步过渡到动态表情符,引入Flash动画后,随之而来出现了大量影像片段的截屏,和其他表情符一起,直接表达使用者的喜怒哀乐情绪。被截取的影像片段实际已脱离其原有的故事情节,具有比原初文本更丰富的意义。
一般来说,视觉符号比文字更直观更具有吸引力。虽然好的文字表达除去文字本身的意义外,还带有一定的语感和气场,或如匕首投枪,或似妙语连珠,但是人们依然时常会感到词语的局限,词不达意。这与表达者个性、言说环境甚至文化生活背景或所受教育相关,对话双方因这些差异或障碍而难以会心通融。相形之下,表情符和视频形象则直观生动,可以直接突破语言障碍,甚至能跨越心理屏障,传递微妙情绪,达到心领神会。在网络中被分享的表情符和视频图像,实际上取代了文字或口头语言,构成了新的影像话语环境。谁发明或谁创作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交流和运用。以文本化为技术前提,网络视频成了交流语言。
网络视频的最小独立形态是一帧画面,即在网络上时常可见的截屏图像。电视影像的最小单位虽然也是一帧画面,但它不具有独立形态的意义,因为电视文本“在其客观形式上,被理解为能够以整合的、有意义的方式来表达社会世界”,是以“有意义的整合等在那里”[5],人们无法主动提取重构,只能被动地“等”待观看已被“整合”的意义。而视频文本化恰恰消解了这种整合性,人们得以主动参与意义的建构,将视频文本截图为最小独立形态,表达意义和态度。正如斯泰格乐所认为,“在数字网络中,观众活跃在主动的层次上,必须学会如何使用各种功能,而不再只是一个消费者”[6]。
数字化、碎片化和可搜索化导致了传播内容在生产上具有重要意义的逆转,即自下而上的音视频元数据生产蓬勃发展,自上而下的电视内容生产成了过去[7]。视频搜索引擎直观地说明并且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视频文本化的特性。由此而论,数字视频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推动视频必然走向文本化。
(二)视频文本化的生成前提
可以说视频文本化满足了人类对视觉表达自主性的内在追求,而这种内在追求又推动着技术不断向实现个体自主的方向深化。概括来说,视频文本化的实现建立在两个方向的技术进步上。
一是视频获取的自主性。便携式摄像机的普及使公众可以用镜头自主记录所感兴趣的一切。当摄像头被安装到作为文字处理器的电脑上时,视频轻松完成了直观且即时的远程对话任务;手机等移动终端上的微型摄像功能对于个体自主创作来说,更是具有解放意义,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用视频影像表达自我。施拉姆在研究传播工具使用问题时,曾经提出过一个选择或然率公式:可能的报偿/费力的程度=选择的或然率。其核心观点是:人们选择传播路径时,总是在可能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最方便、最能迅速满足需要的路径[8]。影像言说具有超越文字的直观性和感染力,微型化摄录技术为实现人们自主的影像言说提供了条件。
二是视频处理的自主性。1954年美国无线电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首次使用录像机,但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它才从机构走入家庭。录像机所具有的暂停、回放、加速等功能,隐含了个体再创作的可行性。不过,在模拟信号时代,人们只能按时间先后顺序来观看或者截取视频,而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选择任何位置上的视频图像,自由截取,随时跳转,人们获得了生产视频的自主性,进而视频检索技术极大地提升了人们在海量信息中获取片段化视频的指向性,为生产自主提供了“材料”前提。
在音视频压缩技术、对等网络系统、视频制作软件、超文本链接等各种新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观众耳濡目染地掌握了日趋“傻瓜”型的创作手段,只要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以自由处理信息。联系麦克卢汉的观点来看,媒介最本质的不是表述,其技术表现的可能性和工具性形态甚至可能比媒介“内容”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9],所以说互联网技术催生了视频文本化,从而完成了视频生产的革命性转变。
(三)视频文本化的多方观点
就目前所及的国内外相关研究,明确提出视频文本化的学者并不多,但是有不少人已经注意到了这种新的话语机制。
凯瑟琳-海勒斯(N. Katherine Hayles)在关于信息时代“超注意力”研究的文章中指出,当今年轻人习惯于使用视频搜索引擎,但是只是通过某段视频的截图来浏览内容,仿佛文字已不再存在。[10]
在海勒斯看来,在年轻人的阅读经验中,视频图像部分地取代了文字功能,成为影像“文字”。
美国西北大学教授连恩·斯皮吉尔(Lynn Spigel)也认为,电视在转向互联网,也在转向新媒体语言格式。尽管斯皮吉尔仍然站在传统电视的角度来谈论在线视频(即网络视频),但是他已经意识到,视频不再是被动观看的电视节目,而是人们可以主动掌控的随时表达的语言方式。[11]
曼纽尔?卡斯特同样将视频文本化定位于根本性变革的高度。他将音视频、文字视为网络社会新的沟通系统的“元语言”,认为“元语言”和“超文本”使人类首次将书写(文字)、口语和视听符码整合到一个互动系统之中,而这个新的沟通系统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12],其变革意义堪比公元前700年希腊字母的发明,后者奠定了西方哲学和科学的发展基础。
传播学者罗兰德?沃尔克没有直接谈及相关问题,但是他在讨论网络新闻特征时,隐含了文本化的意义,即“由于那些观看、阅读、利用新闻信息的人参与了传播,新闻报道表面上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作品,而实际上永远没有完成”[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