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何以侵权频发? "搬运工"别把微信玩坏了
发布时间:2020-08-07 19:04:55 点击次数:291
如果在分享作品时,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特别是那些故意篡改作品并冒称原创、未经授权转载作品并借高点击率获得商业利益的行为,理应遭到唾弃和抵制,这种微信公众号侵权游戏该结束了。
关键词:侵权;搬运工;原创;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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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搬运工”:别把微信玩儿坏了
擅自转载形式: 未经许可,直接搬运 未经许可,摘录或整合 移花接木,假装原创
微信,已经成为当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据腾讯官方首次公布的用户数据显示,2015年9月微信平均日登录用户达5.7亿。作为当下最活跃最火爆的自媒体平台,微信的传播途径可谓丰富多样:除了私信点对点、微信群和朋友圈点对面的信息交互模式之外,还有微信公众号对关注粉丝点对面,甚至更广范围的信息传播。
微信公众平台何以成侵权频发之地
每天,我们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看到大量的文章资讯,涵盖的作品类型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中,有个人用户或微信公众号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也有相当一部分的作品是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以转载和再转载的形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传播的。不少名家名作陷入如此窘境: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短篇小说集《白狗秋千架》中的《爱情故事》曾被某微信公众号转载,且转载时未标明出处;著名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的相声段子《改行》《空城计》,剧作家何冀平的名作《天下第一楼》,作家白先勇的剧本《游园惊梦》也曾被不同的微信公众号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导演徐峥倾力打造的“囧剧”《港囧》更是在电影上映的第三天就被某微信公众号肆意转发盗版链接……除知名人士外,个人用户和订阅号的原创作品在微信平台上被侵权转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理论上,微信公众平台更多地鼓励原创,发表原创作品不涉及侵权问题。但是,原创作品实在费时耗力,因此很多微信公众号版主就当起了“搬运工”,将网上搜索来的夺人眼球的文章复制粘贴,搬上自己的公众号。有些微信公众号在推送文章的界面刊登广告,并依靠点击率来赢利。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微信公众号更是用诱导性的话语让用户一传十、十传百地不断转载分享,庞大的转载量进一步导致了侵权的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