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济学:从注意力到影响力
发布时间:2020-09-02 17:01:40 点击次数:185
最近的一些世界杯广告可谓是槽点满满,知乎、马蜂窝及BOSS直聘的洗脑广告,着实把等广告的真球迷惹恼了。有观点认为,中国企业既然去了世界杯就应好好表现,对于广告也应当是精益求精,否则就会让国际化形象大打折扣。不可否认,此次亮相世界杯的企业广告风格大多简单直接,并不具备所谓的文艺气质。
原因便在于,短短15秒的“震撼”广告,画面着实令人感到不悦,一群人像打了鸡血一般声嘶力竭、同仇敌忾,仿佛不是找工作而是在讨薪。
看来,仅凭“吸引眼球”,已经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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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资源与生产要素是稀缺的,于是如何基于稀缺的要素来获得收益与效用的最大化,自然就成了永恒的研究课题。
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逐渐普及以来,我们所处的社会开始被与日俱增的信息所充斥;近年来,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更是带来了信息与数据的爆炸式增长。信息资源非但不同于传统经济学中的“要素稀缺论”,反而呈现出泛滥甚至过剩的态势。
有句话说得好,“对于一个人来说,绝对的光明与绝对的黑暗没有任何区别,只因结果都是什么都看不见”。信息世界何尝不是如此,拥有无穷无尽的信息与没有任何信息,结果都是无法或是很难找到对自己真正有用的东西。此时,在这个信息无处不在的时代,真正稀缺的资源成了人们的注意力,而“注意力经济”(又叫“眼球经济”)的概念也便应运而生。
“注意力经济”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学者迈克尔·戈德海伯的论文《注意力购买者》中。按照戈德海伯的说法,“注意力经济”是指如何更有效地配置企业现有的资源,以最低成本去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通过培养其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的未来无形资产,即如何去经营消费者的注意力。在这种状态中,最重要的资源既非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亦非信息本身,而是人们的注意力。
稀缺的注意力在无限的信息之中会催生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实践已经证实了这一论断。其实早在1996年,英特尔总裁安迪·葛洛夫就指出,“未来的因特网之争是眼球之争”;而张朝阳也曾言道,“再好的产品,如果不与注意力与瞩目性相结合,也创造不了社会价值。”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琅琊榜》能在韩国卖出一集600万人民币的天价,为什么不少网络大V光靠写软文几乎就能实现财务自由。
归根结底,都离不开“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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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背后是这么巨大的一笔“金矿”,其本身又有稀缺属性,人们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来对其加以争夺,广告便是最为重要的一种途径。而评判一则广告成功与否的标准,也便离不开“是否吸引到人们的眼球”这一维度。
从广告学的角度看,一则优质的广告应有以下三点考虑,方可做到“光彩夺目”:
第一,要选择与人们接触的最佳途径,最大限度地方便目标群体接触到广告信息。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一条广告打出来根本没人看得到,那么吸引眼球无异于痴人说梦。于是,除了为受众人群提供更能贴近实际需要、质量更好、风格更佳的传播产品外,还应考虑到让他们更低的代价与更便捷的方式来感知到广告的传播。以电视广告为例,最典型的例证便是上班前和下班后,老百姓的电视收视率普遍较高,而此时播放广告显然能大大提高接触到用户的可能性。
第二,广告内容应有标新立异之处。
当看惯了大众化的内容后,稀松平常的事物已经难以引起人们的兴趣。而此时,倘若要是能有一些新鲜刺激元素的输出,效果自当不会令人失望。如此一来,广告设计者势必要在流光溢彩的画面、引人入胜的情节、悦耳动听的音效以及深邃不俗的内涵等方面多花心思。
第三,创作广告的语言美不可或缺。
美好的广告语言,不仅可以充分展现出广告作品的文学底蕴、思维和内涵,更能反映出广告主题的美学价值。因此在广告中,语言文字要兼具文学和艺术,力求精准、生动、精炼、含蓄,以情动人,富于熏陶和渲染的力量。而广告口号应采取简短明了、朗朗上口、韵味悠长的语言建立品牌的形象,方可使消费者认可和接受品牌的价值和观念。
然而,或许是经济利益驱动,亦或是心态浮躁使然,不少商家越来越不愿意用心去设计创造一个好的广告作品,而纯粹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吸引眼球”,不择手段地将“抢掠注意力”的戏码演绎到极致,却无视传播的效果与方式。更有甚者,越来越多庸俗化的广告内容接踵而至,让整个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些许不良态势:
一方面,广告内容虚假,品位低俗。
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为了争夺大众眼球,不少商家逐渐抛弃了义利兼顾的价值取向,要么故意夸大产品的使用价值,要么高薪聘请明星大腕与权威“砖家”来为其产品站台,要么使用低速挑逗的语言或画面来挑逗消费者的神经,进而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这些不禁污染了消费者的眼球,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整个社会的文化环境。
另一方面,广告手法一味造势追求轰动,却毫无新意可言。
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着实造就了不少创意新颖、制作优良的广告作品,带给人们耳目一新的感官享受。但仍有一些广告,根本就是缺乏对市场的深入调查与对受众心理的仔细研究,仅仅停留在一味地追求新奇与刺激,试图带来更多的轰动反响。殊不知,这种轰动非但没给人们留下好的印象,反倒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弄巧成拙实不可取。
到这里,关于本文开篇提到的对广告的百般吐槽也便不难理解。不仅是荧幕里,即便是在报刊杂志或是商场餐厅中,为了吸引眼球而刊登的各种软色情广告早已是无孔不入,充斥在我们身边的每个角落。而此时,注意力似乎也成了“亦正亦邪”的事物,一端连着商机,另一端连着“危机”。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仅凭“吸引眼球”,终究不是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