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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波:风险社会下传播秩序的重构

发布时间:2020-08-27 16:51:36 点击次数:84

本文深入考察新传播技术环境下公众、政府和媒体的关系。针对中国新媒介危机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本论文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期望在风险社会中,通过三者关系的重构实现新媒体传播中公众、政府与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指出,在三者关系的重构过程中,公众和媒体并非总是被动和消极的,他们能够并正在通过各种途径推动政府改革的步伐和社会制度的变迁。

关键词:

  【英文标题】The Reconstruction of Communication Order in Risk Society

  【作者简介】崔波,清华大学博士后,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文化传媒学院副教授,浙江 杭州 3100182,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4

  【内容提要】本文深入考察新传播技术环境下公众、政府和媒体的关系。针对中国新媒介危机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本论文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期望在风险社会中,通过三者关系的重构实现新媒体传播中公众、政府与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指出,在三者关系的重构过程中,公众和媒体并非总是被动和消极的,他们能够并正在通过各种途径推动政府改革的步伐和社会制度的变迁。

  【关 键 词】风险社会 新媒体 管理 公众 政府

  【编 者 按】风险与社会发展具有同步性,只要有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变迁,就会有相应的结构性风险存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结构变迁趋势,按照大多数社会变迁理论,显然是从松散耦合—线性互动走向紧密耦合—复杂互动。与传统社会相比,当代中国社会风险具有更高的不可预测性和更高的后果关联。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社会结构的迅速变迁,使得风险越来越难以预测,人们面对风险的真实经验越来越少,对风险的把握能力日益下降。各种风险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把个体与集体联系在一起,其风险远远超过个体行动者的预见能力和预防能力。

  在这样的语境下,风险传播的研究方法视角也要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要改变过去线性的研究方法,从风险传播的结构性特征入手,综合研究影响风险传播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我们处于风险社会时代,没有一个组织可以免疫于危机,那么如何规避、减少以及分担风险是个人、组织、国家以及社会维持存续与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风险的客观存在特征以及行动者对风险的判断、认知、预期以及态度共同决定了行动者会选择怎样的工具、方法以及制度安排来应付。我们又处于一个信息社会,尤其是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主要技术特征的新媒介在危机信息传播中展示了它的双面性:一方面,风险信息的传播有助于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可能成为已有风险的“推进器”和新风险的“发动机”。风险传播涉及政府、媒体和公众,它们之间良好的传播秩序建立对于风险的防范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风险传播中的议题博弈

  在风险的治理中,我们不能忽视客观存在的风险,同样也不能忽视影响风险判断、认知的信息。风险信息能否公开、透明、科学的传播是决定其成败的关键。

  风险信息与普通信息相比具有以下两点特性:第一,风险信息的不确定性导致人们对风险认知与判断处于一种混乱的、模糊的、不知所措的状态。不确定性是风险社会的核心范畴,不确定性,包括科技导致不可控制的事故,人们无法对之进行准确的预测,基因工程、克隆技术甚至使人不再能确认那些本来只属于自己的行为;人类活动还会产生环境变化等长期后果,现代风险超出了人们预先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也超出了目前保险手段所能覆盖的范围。SARS爆发前人们对之几乎一无所知,转基因食品将会带来什么后果恐怕谁也说不清楚。而这种“人为的不确定性”(manufactured uncertainty)恰恰是自反性(reflexive)现代化的产物。①第二,风险信息不足、失真与扭曲,使公众缺乏准确判断的完整信息,导致社会的极度恐慌和过度反应,即集合行为。集合行为中主要的信息形式是流言。流言是一种信源不明、无法得到确认的消息或言论。美国心理学家G. W.奥尔波特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流言的流通量(R)与问题的重要性(i)和涉及该问题的证据暧昧性(a)之乘积成正比。流言发生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流言通常是围绕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涉及切身自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发生的;其二,来自正式渠道的有证据的信息不足、状态的暧昧性增加,会推动人们去通过流言渠道寻求信息。

  目前中国公开、透明、科学的风险信息传播受制于三种力量——政府、媒体、公众所构成的舆论格局,是三方共同博弈的结果。可以这样说,信息将这三者联结在一起,使其发挥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衡,形成了一个动态的风险信息传播系统。

  在传统媒介时代,政府、媒体、公众在信息传播中相互影响和相互制衡大多数时候只能停留在理想之中。由于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交往不发达,信息传播和通讯技术手段落后,公众的信息来源、渠道也相对单一,政府“内松外紧”的宣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控制媒体,从而控制危机和风险信息,防止社会的恐慌和骚动。

  在新媒介②时代,特别是网络、手机的兴起以后,传播的主体、客体、技术、内容、形式,以及传播信息的数量、速度、传播观念等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民间越来越多显示出与政府、媒体对话的可能。在新媒介生态下,民间通过新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加入了舆论格局的博弈当中。同时,新媒介还改变着信息传递的方式,信息传递由单向度向双向互动转化,或者向多向互动转化。政府原先对信息管理的独占遭遇了双重“洗礼”,一方面,新媒介提升了信息传输的效率:它支持点对点和互动性的传播,改善了政民沟通并创造了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新媒介使政府对信息管理的权威受到了摇撼:政府一旦丧失了舆论影响力的主导权,会处于一种劣势,一种失语的危险状态,其权威性和信任度就会受到挑战。简言之,当今中国正处于政府、媒体与公众信息传播博弈阶段,这在风险传播议题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博弈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即政府议题V. S媒体议题与公众议题,媒体议题V. S政府议题与公众议题,公众议题V. S政府议题与媒体议题。

  1、政府议题V. S媒体议题与公众议题

  2002年11月起发生在中国广东部分地区的非典型肺炎(SARS),几个月之内蔓延成本世纪第一场疫情灾害,并由疫情酿成了一场社会危机和媒体信任危机。在4月5日前,由于政府对信息的封杀,媒体表现为沉默、失语。笔者在权威的人民网网站上,检索到有关非典的最早的报道竟然是2003年2月11日的《广州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到了3月间,广东一家报纸有关SARS的报道仍被认为不合时宜。由于政府未能及时发布完整的疫情,导致“肺炎流行”的传言开始大面积扩散。据广东移动通讯的短信流量统计,从1月16日起三日内,用户共发了12600万条短消息。而极度泛滥的信息带来了灾难性的社会大恐慌。

  与SARS的信息发布形成鲜明对比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的信息发布,地震发生在5月12日14时28分发生,中国政府在14时46分就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方式第一时间公布信息,让民众能及时了解到地震的发生,解除民众的焦虑,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领导人及地方政府官员对于事发后的及时抢救,抗灾情况及捐助情况的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公开。这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走在了谣言的前面,为抗震救灾的胜利赢得了舆论。

  2、媒体议题V. S政府议题与公众议题

  2008年的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可以说是媒体议题主导议题的典型。2008年9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的《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报道,是引发这场中国乳品行业质量安全问责风暴的导火索。在这篇公开报道中,首度对甘肃14名患病婴儿的罪魁祸首三鹿奶粉进行了点名曝光。

  出于各种顾虑,说到患肾病婴儿食用的奶粉时,都未直接点名,而用“某企业”来代替。就在9月10日,一家网站上的一篇报道称,婴儿患病的原因可能是食用奶粉,但没有相关的证据只是怀疑,报道也没有点名是哪家企业生产的奶粉。

  简光州的这篇报道被中国各大网站大量转载,迅速掀起了“三鹿奶粉事件”的报道高潮。笔者检索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的“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披露后,共有162篇报道,分布情况如下:全国性报纸报道了40篇,地方性报纸报道了122篇。大量的报道促成了政府、执法部门的重视并解决这起风险事件。

  3、公众议题V. S政府议题与媒体议题

  传媒技术的平民化趋势、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从多方面获得信息的可能,使得公众议题设置成为可能。2007年1月12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陕西镇平县农民周正龙在山上拍到了已在中国消失30年的野生华南虎,并随文配发了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这一消息当天即被各大新闻媒体转载报道,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2008年6月29日,陕西政府通报周正龙华南虎照片造假。2008年9月27日,周正龙一审获刑两年零六个月。11月17日,周正龙终审承认造假,获刑2年半缓期3年。“周老虎案”是典型的公众设置议程的案例。

  “华南虎事件”是一起公众议程与媒体议程、政府议程的一次博弈。由于陕西省林业厅的政策议程没有关注“新主流媒体”议程和公共议程,将政府的新闻议程设置功能丢在一边,失去了舆论的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