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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减增值税!印刷企业签订合同要注意八个涉税点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12 点击次数:490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印刷包装行业,也属于这次国家”红包“之列。正式实施之后除了在月底前需完成开票软件升级外,签订合同的这8个涉税点您可千万要注意,稍不留神就要多缴税!



——增值税大降!哪些企业受益?


一、制造业和小微企业是重点减负对象!2019年,减税将延续普惠性和结构性并举,重点受益的企业是制造业和小微企业!


二、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 增值税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会上明确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当前的16%减至13%!


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由10%降至9%!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原来的10%降至9%!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扩抵! 6%一档保持不变,但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一些税收抵扣的配套措施,进行侧面减税!


五、税率将三档并两档!在增值税改革中,三档并两档将是必然,相信不远的未来就能实现!同时,税制将在2019年会进一步简化,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1月1日实施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也会逐步落实。


——即日起,签订合同应注意这8个涉税点!


注意点一:设置税收政策变化特别条款


增值税虽是价外税,但是与定价也存在密切关系,通常也是谈判重要考虑事项,4月1日前后签订合同中,需要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引发纠纷,当然这种民事约定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注意点二:关注合同生效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签订合同不代表合同立即生效,同时需要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如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注意点三:交易价款或报酬应含税


从商业交易的惯例来看,交易价款应该包含税款,合同中明确交易价款为含增值税价款,可以减少交易双方围绕增值税可能发生的争议,尤其在税改频繁期间。


注意点四:明确交易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征收率)上存在差别,交易合同中应明确纳税人身份,必要时可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开票类型、开具日期、送达期限等内容。



注意点五: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合规抵扣凭证或者不合规,对受票方都会造成法律和经济损失,可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并就开具发票所造成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注意点六:注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变更的税务处理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则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纳税人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其有利,必要时,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注意点七:价外费用的定性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不仅包括价款,还有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建议与价款没有关联的费用可以签订独立合同,避免被课税。


注意点八:注重三流一致,防范虚开风险


三流一致,三证统一,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使得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三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