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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福:西方传媒与民主理论述评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04 点击次数:247

西方传媒与民主理论形成于18世纪,其支配范式是古典的自由主义范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以马克思主义学派为代表的诸多挑战,在20世纪中叶以后也面临着社会责任、娱乐报道、放松管制和公共空间等种种问题,但作为范式的支配性地位至今未受到根本性挑战。这一点对于中国现代民主建设无疑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Review of Western Theory of Media and Democracy

  【作者简介】程金福(1968- ),男,安徽无为人,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内容提要】西方传媒与民主理论形成于18世纪,其支配范式是古典的自由主义范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以马克思主义学派为代表的诸多挑战,在20世纪中叶以后也面临着社会责任、娱乐报道、放松管制和公共空间等种种问题,但作为范式的支配性地位至今未受到根本性挑战。这一点对于中国现代民主建设无疑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Western theory of media and politics was shaped in 18th century, with the classical liberalism as its prominent paradigm, and faced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Marxist School of Thought during its development. After mid 20th century, the theory maintains its prominent position although still confronted with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tainment, deregulation, and public sphere, etc. this is meaningful to reconstruct the relation of media and politics of China.

  【关 键 词】传媒 民主 西方 范式 马克思主义学派 media/democracy/western/paradigm/the Marxist school of thought

  中图分类号:G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10)03-0160-06

  一、西方传媒与民主理论的缘起

  有关西方传媒与民主理论所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传媒的民主角色问题。也就是说,在民主政治的体系内,传媒应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功能?

  对于上述问题的探讨,在20世纪关于民主理论的重要著作中甚少涉及,无论是以熊彼德为代表的精英主义民主理论,还是以达尔为代表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也无论是哈耶克为代表的新右派(新自由主义),还是普特曼为代表的新左派。他们多基于民主实践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变化与表现而对古典的民主理念进行检讨和反思,但这些反思中甚少有传媒的踪迹。

  在20世纪兴起的大众传播学研究中,有关大众传媒的功能研究也是一个重要部分。但无论是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提出的大众传播“监视周围环境,联系社会各部分以适应周围环境,一代代传承社会文化”[1]的三大功能,还是威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所概括的雷达功能、控制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四种传播功能[2],都是一种社会学的视角,而在政治学视角下有关大众传媒的民主功能问题明显是被忽视的,即使是有关监视功能的理解,也主要局限于天气、交通一类的社会生活范围内[3]。这或许是由于研究者理论视野的局限所致,也或许是在这些研究者看来,传媒对于民主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

  实际上,在古希腊时期的早期民主思想中,并没有传媒的地位。传媒之能与民主相结合,并被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们视为民主运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始于16世纪的现代自由主义思潮。在反对独裁主义理论(authoritarian theory)的过程中,早期的自由主义者表明,如果个体能够挣脱传播活动的专制控制,他们将会自然地接受良心的指引,探寻真理,参与公共辩论,最终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4]1644年,约翰·米尔顿(John Milton)出版了著名的《论出版自由》,提出了影响深远的“意见的自由市场”和“自我修正原理”(self-righting principle)。美国第二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即使在面对语言粗鄙的报纸批评深感沮丧的情况下,仍然在1787年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坚持认为:“如果让我来决定,我们应该需要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5]他还曾充满信心地认为:“没有一种试验比我现在正在进行的更有兴趣了,而我们相信最终会证明,人是可以受理性和真理支配的。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新闻自由。”[6]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信仰或禁止信教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这实际上是一个禁止政府侵犯新闻自由的法案。新闻媒体,特别是那些卷入公共事务的媒体,被认为是扮演了监察人的角色,并把政府置于其监察之下。而保障言论和出版自由的目的,正在于“鼓励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和信息灵通的选民团体的存在,使之能够就公共事务做出决策。”[7]正是在此理论思想和政治实践的建构中,形成了西方关于传媒与民主关系以及传媒的民主角色的古典的自由主义范式(the classical liberal paradigm)。一般认为,这样的建构发端于17世纪末期,形成于18世纪,盛行于19世纪。“在18世纪,报刊就完全从极权主义原则转到自由主义原则。……到18世纪末,自由主义原则已经通过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宪法条文而被认为是各国基本法的神圣原则了。”[8]此前和此后,新闻业都没有被如此突出地置于民主思想的核心。

  二、古典的自由主义范式——传媒与民主理论的支配范式

  自18世纪约翰·密尔顿、托马斯·杰斐逊等启蒙运动的先驱们建构之后,古典的自由主义范式就一直是传媒与民主理论的支配范式。

  这一范式基于对现代传媒业的民主角色的自由主义假设:

  1、一个自由的媒体是言论自由原则的一个标志;在本质上,这一假设的好处在于它既可以作为反抗专制的保护,也可以作为通过不受限制的讨论而获得真理。

  2、对于保证公民社会的自治免受来自于国家的潜在的专制侵害来说,一个自由的媒体是必须的。

  3、一个自由的媒体有必要通过代议的原则,提供信息和促进自由辩论,以便于公众能够在此基础上形成意见,并且在他们投票的竞争者之间作出选择。

  从这一假设出发,媒体的民主责任就非常清晰和符合逻辑地被设定为:

  1、最重要的,是作为监督政府(state)的看门狗。(the media-state relationship)

  2、提供准确而足够丰富的信息。(the provision of information)

  3、代表人民来充分地反映公共意见和政治竞争。(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ublic)

  媒体履行上述使命是充分而且足够的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不是?这一问题主导了关于传媒与民主的思考方向,延展开来的理论研究也主要围绕着三个问题:

  1、看门狗(watchdog)。在现实中,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是什么?媒体是看门狗(watchdog)还是叭儿狗(lapdog)?“看门狗”的理念是怎样强化的?又是怎样被政府(state)的侵害、媒体所有者的规则、媒体内容上的审查以及政府的公共关系的发展等等因素所解构的?

  2、信息(information)。媒体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是什么?新闻是什么?它是怎样选择的?又是怎样结构的?又是怎样形成偏见的?等等。

  3、代表(representation)。媒体真的是社会公众的代表吗?在媒体代表公共意见的时候,哪一类人和组织是媒体特别服务的对象?哪一类人和组织又被忽略了?为什么?

  在上述理论范式的支配下,传媒对于民主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axiomatic)。一个自由而积极的传媒不仅是民主的象征,也是民主的保证。传媒所服务的民主模式也是不言自明的。在理论上,民主模式多种多样,但古典的自由模式(classical liberal model)处于支配地位。

  即使像对现代传媒的宣传模式(propaganda model)进行研究的赫尔曼(Herman)和乔姆斯基(Chomsky),以及对媒体的结构性偏见(structural corporate bias)进行批判的道格拉斯·凯尔纳(Douglas Kellner),也都甚少与自由主义的假设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