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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兵:传媒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违悖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04 点击次数:208

当前,部分媒体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众对强化媒体社会责任的呼声强烈。通过传媒社会责任的理论,可以分析出当今传媒社会责任屡屡违悖的真实缘由。我们要克服传媒和新闻从业者履行社会责任种种主观的和客观的不良因素,在现阶段,应坚持传媒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让传媒自觉全面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使传媒的社会责任得到切实执行,帮助传媒重新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传媒;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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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部分媒体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众对强化媒体社会责任的呼声强烈。通过传媒社会责任的理论,可以分析出当今传媒社会责任屡屡违悖的真实缘由。我们要克服传媒和新闻从业者履行社会责任种种主观的和客观的不良因素,在现阶段,应坚持传媒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让传媒自觉全面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使传媒的社会责任得到切实执行,帮助传媒重新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传媒;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化改革

  当前,部分媒体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众对强化媒体社会责任的呼声强烈。2014年6月9日,首批11家试点媒体社会责任报告正式对外发布,对2013年度本媒体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展示。①中宣部、中国记协等决定在新闻战线探索建立的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正是为了推动媒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自觉地按照传媒社会责任规范传媒和每个新闻从业人员,并希望以此为突破口规划和推进全面深化新闻改革。这已成为当前传媒十分迫切且非常重要的任务。

  一、传媒社会责任屡屡违悖的缘由分析

  世界上最早提出传媒社会责任和形成社会责任理论,是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于1947年提出“社会责任理论”。 1956年,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设专门的章节对此进行系统详尽的论述。一般认为,传媒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是对之前一度流行的报刊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和限制。按照哲学的逻辑,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也不存在没有限制的民主。自由和民主都是相对的,它们同责任、义务、纪律、法规之间都是相辅相成、互生互动的。所以,社会责任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自由是伴随着义务的。享受一定权利的报刊,同时也承担着大众传播工具应尽的职能、使命和责任。这种职能、使命和责任主要是:传媒和新闻从业者在传递消息的时候,应该全面地叙述所发生的事实;在交流意见的时候,应该表现并阐明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

  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一经形成就得到普遍推介,因为它反映了新闻传播活动的一些基本的规律和符合二战以后新闻业界一些实际存在的弊端,这不仅给美国新闻界,也给全球不少国家的新闻传播实践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指导与启示。其中包括对中国新闻业界的影响。

  按照施拉姆对传媒社会责任的解读,所谓传媒和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核心是肩负“传播人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根本要求,是“竭尽所能提供素质最高的成品”,传媒和新闻从业者“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自己的成品”,他们“应负起作为一个公仆与一个专业人员的责任,而非他对所受雇的商业义务。”②

  西方新闻界为了敦促和确保传媒及新闻从业者恪守社会责任,提倡和实行积极开展传媒内部的批评与讨论。施拉姆认为,在行业之内,加强批评和讨论只会带来好处。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指出,法律与舆论形成的外界力量,可以经由多种方式,来阻遏报业的不良表现。但报业的良好表现,只能依靠那些操作传播工具的人。传媒要想为社会谋福祉,为民众求真理,唯一的办法,主要是靠传媒人自己的努力,靠他们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即社会良知。

  考察当下某些传媒社会责任意识弱化和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性的缺失,甚至出现对基本社会责任的违悖情况,其原因不外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商业势力对健康的传媒肌体的侵蚀。在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商业势力日益利用媒体以塑造形象、推销商品和打压竞争对手。这种恶性运作的结果之一,是败坏媒体的肌体和形象。在这样的背景下,传媒要洁身自爱,保持肌体的健康,很不容易;要坚持社会主义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显得更加不易。这几年,一些传媒的舆论监督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缺失,某些媒体的职业道德在践行中出现下滑,一些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相对不够。

  二是没有很好地履行媒体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增强了对政府官员的纠查力度,在中纪委的官方网站上定时公开中央对贪腐违纪的部分政府官员查处的信息。从这些公开的信息中,可以看到其中个别被查处的官员,还在被查之前曾是少数媒体“正面报道”中的主角。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与媒体在履行法律赋予的社会责任上存在部分缺失有直接关系。

  三是某些记者编辑的个人素质不佳,轻视甚至无视基本的社会责任规范。这些人,有的根本就不具备从事新闻工作这项“铁肩担道义”的神圣事业的起码条件;有的把新闻工作当作“敲门砖”,试图谋求一官半职;有的把新闻稿件作为同商家“权钱交易”的等价物。对这些人提社会责任,要求他们按社会责任办事,岂不是看错了人,搞错了对象?

  四是有些媒体政治上“糊涂”、业务上“马虎”、经济上“向钱看”,导致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在这样的媒体里,其采编程序混乱,其负责人“不守门”、“不把关”。只要能吸引眼球,网上的流言不经调查核实他们也敢放在重要版位刊出。只要能赚钱增收,假报道和非法广告也能发表。近年来有些媒体的“把关人”纷纷在社会责任这个关口败下阵来,真令人担忧。

  以笔者分析,以上这四个方面,大致是近年传媒社会责任屡屡违悖的缘由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