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代新闻自由观念的三个起源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03 点击次数:296
自弥尔顿等人为出版自由争辩之后的两三个世纪,新闻出版自由成为欧美诸多一流思想家关注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自由;观念;起源;社会契约;功利主义
作者简介:
【本文提要】自弥尔顿等人为出版自由争辩之后的两三个世纪,新闻出版自由成为欧美诸多一流思想家关注的重要课题。事实上,近代以来,欧美思想界关于新闻自由的理念多有争论,而争论的起因在于——从思想史上看,新闻自由至少有功利主义、社会契约论、折衷派三个不同源流。起源不同,理解当然有异,这是后世新闻自由论争不断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功利主义;社会契约;柏林星期三学会;新闻自由
【作者简介】姜华,系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新闻学博士。
【中图分类号】 G210
自英国思想家约翰·弥尔顿等人为出版自由争辩之后的两三个世纪以来,新闻出版自由成为欧美思想家关注的重要课题。事实上,近代以来,欧美思想界关于新闻自由的理念屡有争论,而争论的起因在于——从思想史上看,新闻自由至少有功利主义、社会契约论、折衷派三个不同源流。起源不同,理解当然有异,这是后世新闻自由论争不断的原因所在。例如,在为何维护新闻自由、如何维护新闻自由等问题上,诉诸功利主义还是依据社会契约成为不同思想家的重要分野;而要不要新闻自由,要拥有什么样的新闻自由,又成为新闻自由折衷派的论析焦点。所有的这些争论,都与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纷繁复杂密不可分。
从自由主义的立论基础看,它至少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一为功利主义派,启蒙运动时期的许多思想家,如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大卫·休谟(David Hume)、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nick)、亚当·斯密(Adam Smith)等皆可归入此中,当然其中最著名的是杰米里·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二为社会契约派,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约翰·洛克(John Locke)、本尼迪克特·斯宾诺莎(Benedictus de Spinoza)、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等均属此列,当代社会契约论自由主义的代表则是罗尔斯(John Rawls)、诺齐克(Robert Nozick)、德沃金(Ronald M.Dworkin)、拉兹(Joseph Raz)等人。
在内在理路上,两派思想家对自由主义的认识存在巨大分歧,导致其对新闻自由观念的分析也有很大差异。而思想观点在自由与保守之间摇摆不定的“柏林星期三学会”的思想家们,对新闻自由感情复杂,既体认到其价值,又对其消极作用给予强调。这些近代以来的新闻自由观念,在新闻理论及实践中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成为现代新闻自由观念的三个重要理论来源,当然也成为后世新闻自由聚讼纷纭、争论不断的源头。
一、功利主义视野中的新闻自由
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是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中功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其有关新闻自由的观念即是建基于其功利主义思想之上的。1741年,大卫·休谟在其一篇论新闻自由的短论中写道:“没有什么比我们这个国家中人们所享有的极端新闻自由更易使外国人感到吃惊了。”①休谟认为,在这种极端自由的状况下,新闻报道与政府决策针锋相对:若政府决定战争,新闻则鼓吹和平;若政府倡导和平,新闻则鼓动战争。在他看来,当时的英国人所享有的这种特权是其他任何欧洲国家国民所未能享有的。休谟认为,这种新闻自由之所以能够在英国存在,是因为英国确立了将“少许的君主制和自由”掺和在一起的混合政制,在这种政治制度下,自由更加充分。而为了防止专制独裁凌驾于人民之上,“必须经常鼓舞人民的精神意气,必须利用宫廷害怕人民的心情遏制其野心”,为实现此目的,新闻自由是最有效的手段:“通过新闻自由,整个民族的学识、智能和天才可以用来维护自由,激励人人都来保卫自由。”②大卫·休谟的思想具有鲜明的功利主义倾向,在他看来,政府的目的在实施正义,维护安宁与秩序,而新闻自由保证了政府不至于偏离其正确方向。同时,他也担心无限的新闻自由对社会造成损害,不利于政府目标的实现。
与休谟相比,功利主义思想在边沁那里体现得更为充分。在政府的起源和主权的来源上,功利主义者持一种经验主义的认识论,这与社会契约论的先验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功利主义者认为——社会契约论假设主权者的权力来自其与人民之间签订的契约,并因此组建政府实施治理——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恰如休谟所言,“假若这些理论家放眼世界,他们就看不到任何符合其观点的事实,或可以保证如此优美和富于哲理的体系得以存在的环境”,“几乎所有在历史上留有一些记录的政府开始总是通过篡夺或征伐建立起来的,或者二者同时并用,它们并不自称是经过公平的同意或人民的自愿服从”。③边沁的观点与此有相似之处,他也不承认政府来源于主权者与人民之间的社会契约。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可分为两种状态:一为自然状态,这是人类与万事万物“不分彼此、混在一起”的状态;二是政治社会,在此状态中,“一群人被认为具有服从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集团的习惯”。④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之所以不同,在于前者缺乏服从的习惯,而服从的习惯恰是后者得以形成的必不可少之条件。那么,为什么人们必须服从一个人或者一个集团呢?在边沁看来,因为“遵守诺言,就会获得利益,避免损害,其好处会大大超过对如此多的惩罚所造成的损害的补偿”,“必须服从,就是因为这是出于它们的利益,他们有义务去服从,而不是出于别的理由”。⑤在此基础上,边沁将其功利思想一般化,作为所有行动的指南。他认为,功利原则是“不用依赖于任何更高的理由。这个原则本身就是解释任何实践问题的唯一和完全充分的理由”。⑥
与之相关,边沁的新闻自由思想也具有功利主义色彩。1820年,西班牙马德里的报纸编辑因为批评马德里警察系统、介绍对抗政治会议的法律而遭到起诉,对于这种公然破坏新闻自由的事件,边沁大为震惊。随后陆续写出四封致西班牙人民的公开信,为新闻自由和公共讨论辩护。1821年这四封信结集为《论新闻自由与公共讨论》正式出版,边沁的新闻自由思想主要体现在这本小册子中。边沁认为,涉及官员的新闻,无论多么粗俗,只要不是谬误的和没有根据的诽谤,没有任何理由给予惩罚。新闻自由是对少数人的统治进行监督的方式,它可以形成一种权力控制机制,而这对于好政府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新闻自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会导致什么样的祸害,它对于“善”都具有重要的价值。针对新闻自由会“引起危险”和“没有必要”两种观点,边沁也作了有力回应。在他看来,“所有的自由,都或多或少存在危险,所有的权力亦存在危险。权力是最危险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权力是否应该受到新闻自由的监督。在政治共同体中,新闻自由是最有效力的,凭借它,所有阶层的人都能够拥有最大的幸福”。⑦退一步讲,如果将这种新闻自由弃之不用,人们就会求诸公共集会时的言论自由,而后者显然比新闻自由更加危险。对于“新闻自由对好政府没有必要”的观点,边沁认为,无论是什么样的统治者,由于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他们始终会将自身的最大幸福置于中心地位,而绝不会将其治下的人民放在心上。而拥有了新闻自由的人民,才能够获取广泛的信息,才能使得统治者的不当行为受到约束,促成好政府的出现。由此可见,边沁维护新闻自由的理由和目标,正是在于功利原则及其所具有的好处——最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