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诽谤法改革与新闻自由及其借鉴意义 ——以雷诺兹特权为基础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03 点击次数:291
摘要:诽谤法是为了保护那些名誉权受到侵犯的人,英国为了完善诽谤法,曾多次对其进行修订,与新闻自由关系最为紧密的就是“雷诺兹案”中“雷诺兹特权”的建立。
关键词:诽谤;自由;英国;雷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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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诽谤法是为了保护那些名誉权受到侵犯的人,英国为了完善诽谤法,曾多次对其进行修订,与新闻自由关系最为紧密的就是“雷诺兹案”中“雷诺兹特权”的建立。从理论和实践中介绍雷诺兹特权的产生、发展及改革,从而引出其对英国新闻自由的影响。同时,我国在新闻自由保护力度上较英美国家呈现弱势,且我国媒体侵权责任立法也不完善,因而雷诺兹特权对于我国未来的新闻立法及媒体从事新闻活动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诽谤法;雷诺兹特权;新闻自由;借鉴意义
诽谤法是为了保护那些名誉权受到侵犯的人,英国诽谤法历史最为悠久,且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直被认为十分重视对原告名誉权的保护。但由于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或权利法案,因此并没有关于表达自由等宪法权利的条文规定。为了平衡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关系,保障新闻自由,英国诽谤法改革也逐渐进入日程,而雷诺兹案对于新闻自由的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英国诽谤法改革与新闻自由
在《欧洲人权公约》成为英国国内法之前,一些法官已经承认表达自由是普通法中的一项宪法权利,但是,关于诽谤的成文法较少,而成文法的适用又优先于普通法,由于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英国的诽谤法改革十分缓慢和谨慎,在对名誉权的保护和新闻自由二者的博弈中,英国常常倾向于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对新闻自由进行控制,通过这种方法来调节二者之间的矛盾。在雷诺兹特权确立之前,英国诽谤法所处的主要困境在于外界对于言论自由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以及诽谤法自身的不合时宜。一方面,英国加入《欧洲人权公约》后,人们逐渐意识到表达自由对于自我和社会的重要意义,表达自由在英国也有了合理的立足之地;另一方面,与之相反的是,新闻媒体却没能充分拥有这种“表达自由”,由于在英国的诽谤诉讼中,被告为证明报道内容的真实性需要承担繁重的举证负担,因此很多媒体为了避免这种诉讼的发生,而将很多真实的但有可能引起诉讼的内容删减加工,这不仅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而且限制了记者和编辑的新闻采写工作,束缚了媒体的新闻自由,致使许多社会问题不能通过传媒机构进入公众视野。
正因为英国诽谤法对新闻自由的保护缺失,才使1999年的雷诺兹诉《泰晤士报》一案格外引人关注,而此案引申出的雷诺兹特权也让当时英国媒体欢呼雀跃,雷诺兹案引起英国诽谤法改革对新闻自由的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