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江:媒介专业操守能够建立理论框架吗? ——基于伦理与道德分殊的一种尝试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1:02 点击次数:170
由于包括网络传播在内的现代大众传播无处不在的特点、在特定环境下政治支配和商业驱动的双重困境,以及无可避免地要直面“惨淡的人生”和严酷的社会现实,因此其行为的合乎法律性之外的合理性(正当性)也经常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大众传媒怎样进行能够自圆其说的道德和伦理选择呢?本文对这个比较复杂而众说纷纭的主题进行总体性的探讨,并试图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和伦理选择提供一般指导。
关键词:职业道德;职业伦理;媒介操守;消极义务;积极义务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Can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Code of Media Conducts be Built?: An Attempt on the Basis of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the Morals and the Ethics
【作者简介】展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北京 100089
【内容提要】由于包括网络传播在内的现代大众传播无处不在的特点、在特定环境下政治支配和商业驱动的双重困境,以及无可避免地要直面“惨淡的人生”和严酷的社会现实,因此其行为的合乎法律性之外的合理性(正当性)也经常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大众传媒怎样进行能够自圆其说的道德和伦理选择呢?本文对这个比较复杂而众说纷纭的主题进行总体性的探讨,并试图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和伦理选择提供一般指导。
【关 键 词】职业道德 职业伦理 媒介操守 消极义务 积极义务
一、道德、伦理与大众传播职业
(一)“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做好人、做善事,是先辈对后人的告诫。有价值的人生是道德的人生。苏格拉底说:“每天探讨德性以及相关的问题,对于人来说是一种至高之善,没有经受这种考察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人生。”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索,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①
德育,伴随着一个人所受教育的全过程;任何社会都不会拒斥道德包装。没有哪个统治者、圣人贤者和教育家不提倡道德。关于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伦理,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如何,国内学界的意见并不一致。况且,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从古希腊就形成了体系;而在西方语言中,最常见的与道德、伦理相关的概念如何与中文对应,彼此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也是众说纷纭。一种典型的观点是,道德和伦理在现代是同义词,可以互换。
(二)伦理与道德的区分
笔者认为,对“伦理”和“道德”做一区分很重要。有鉴于此,本文借鉴一本美国教科书的界定和划界方法来理解道德和伦理。“伦理”(ethics)是建立在某些得到普遍接受的准则上的理性过程。而“道德”(morals)是宗教领域的用语,往往表现为各种戒律及其形成的道德体系。②
《摩西十诫》是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中共有的道德体系,犹太教学者将贯穿在《圣经·旧约》中的这些规则研究加以扩充,形成了一部关于犹太人生活、宗教、道德的1400页口传律法集《塔木德经》。③《摩西十诫》第一条: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有别的上帝。第二条:禁止拜偶像。第三条:不可妄称上帝的名。第四条:遵守安息日。第五条:孝敬父母。第六条:不可杀人。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八条:不可偷盗。第九条: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第十条:不可作非分之贪恋。
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十条诫命的前四条是神和人立的约,事关信仰上帝这个总纲: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上帝,后六条是人和人之间立的约,核心是爱人如己。基督教承认,那些归向上帝的人也不能完全守住这些诫命,因为就是最圣洁的人,在律法面前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起步;但他们既然因信称义,就被基督的爱激励,不仅照着这些诫命,也照着上帝的一切诫命开始生活,一生一世竭力追求,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竿直跑。④
(三)从诫命到道德世界: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
《摩西十诫》实际上是十条诫命。“诫”就是上帝所禁止的;“命”就是上帝的命令。也就是说:上帝让你去做的,你就去做;上帝不让你去做的,你就不要做,这就是诫命。十条诫命中只有第四条和第五条是“命”,其他八条都是“诫”(戒律)。
在康德的道德世界中有两类义务。严格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谋杀,不失信,不撒谎。善意义务更积极一些:帮助他人,发展某人的才能,表示感激,等等。哲学家们一般认为,严格义务(例如不伤害人)比善意义务(例如帮助他人)更具有道德上的强制性。
社会公德应当体现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的平衡。一般而言,消极义务是底线性质的基本义务,人人必须遵守。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这种基础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基础秩序混合在一起构成的。比如“不许杀人放火”、“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应该说这是一种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最低道德保障”,底线失守是一种很深刻的社会危机⑤;而积极义务则是一部分人承担的义务,它塑造高尚人格,但是许多人做不到。过于强调道德中的积极义务,制定高不可攀的道德标准,制造“道德理想国”,往往导致极权统治;或者没有人去参照执行,导致“规而不约”,从而失去操作性。
(四)伦理困境与现实选择
但是,现实世界远远不像学童背诵人生格言和宗教诫命那样简单。一个道德体系中的多个因素(诫命)有可能相互冲突,这时伦理就开始起作用了。大哲学家康德200多年前描述了一个典型的伦理困境:当一个持枪男人来到你家门前,问另一个人在哪里(正藏在你家壁橱里),因为他想杀了他,你应该怎么做?你是撒谎,还是说实话?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道德体系认为杀戮和撒谎都是不对的。但是,你必须痛苦地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
与其说伦理解决的是对与错的矛盾,不如说解决的是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并决定如何在二者之间做出取舍。伦理学意味着:(1)学习在善与恶、合乎道德的正义行为与非正义行为之间做出理性的抉择。(2)运用理性对若干个可能都合乎道德的正义抉择进行区分,挑选出其中更加合乎道德的。⑥
(五)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
一个社会职业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尊重,就必须遵循一般的和这个职业特殊的道德诫命和伦理原则。所谓“职业道德和伦理”大体包括工作观(人为什么要工作?)及专业规范两部分,这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较欠缺的一部分。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工作有三重意义:发展自我、服务社会及服侍上帝。在人欲横流的商业社会,职业道德和伦理格外重要。
我们可以发现,一部成熟的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通常是以消极义务为主的。积极义务主要体现在概述性的“工作观”,尤其注重发展自我和服务社会这两点,但绝不是规定什么“圣人”标准,因为它要求从业者做一个达到一般道德标准的合格公民,而不是助人为乐的善人。从业者必须完成专业技术性强的本职工作,而本职工作不能等同于乐善好施,甚至要排除业外人士的干扰。
(六)大众传播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
在古希腊,伦理学的原初意义是关于幸福或美好生活的学问,幸福是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伦理学要解决的问题。但是与这种一般性的理解不同,大众传播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试图解决的经常是问题、恐慌、不安、批评、抱怨、投诉、愤怒、抗议、抵制等大众传播业者不愿看到的反应。一旦新闻伦理抉择发生错误,受众的反应既迅速又苛刻。
大众传播职业道德就是大众传播工作者和媒介机构自身,遵循体现普遍性的社会公德(工作观)和体现特殊性的专业标准(专业规范),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大众传播职业伦理就是大众传播工作者和媒介机构在大众传播职业道德体系中的诸个因素(道德诫命)发生冲突时的理性抉择原则。
新闻职业道德和伦理是大众传播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的核心。是决定新闻应该如何采集、制作、报道和编辑的行为准则。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能够解释自己的伦理选择很重要,因为他们在报道一则新闻的过程中要与消息来源打交道、处理与同事的关系,最后还要面对公众,所以可能要同时做出几个互不相关的伦理抉择。所有专业人士都会不时犯一些伦理过失,但是惟有新闻工作者有勇气、或者说不得不将这些过失公诸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