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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视阈下“锯腿事件”的新闻议程分析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0:59 点击次数:308

在河北农民“自锯病腿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报道仅停留在常规的视角,缺乏更加深层的思考和追责议程设置。从更高层次的人文精神要求看,此事件的议程设置应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医疗体系对个体保障的健全问题,二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人文关怀是否细化到了每一个公民,三是社会慈善机构的全覆盖以及重点对象能否提前预知的问题。

关键词:自锯病腿;恶性事件;人文精神;追责议程;人文关怀;议程;分析;人文精神;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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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河北农民“自锯病腿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报道仅停留在常规的视角,缺乏更加深层的思考和追责议程设置。从更高层次的人文精神要求看,此事件的议程设置应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医疗体系对个体保障的健全问题,二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人文关怀是否细化到了每一个公民,三是社会慈善机构的全覆盖以及重点对象能否提前预知的问题。

  【关键词】自锯病腿;恶性事件;人文精神;追责议程

  河北农民“自锯病腿事件”被披露之后,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严格说来,这实在应该是一起恶性事件。虽然当事人并不是被他人所伤害也没有危及生命,但是一条被自己锯掉的病腿却使得整个社会受伤,是整个社会之痛。这样的一个恶性事件,也触痛了当前正在讨论的人文精神这根敏感的神经。在对该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议程的设置由最初的求助延伸到多个角度,经过议程的多重设置将该事件提升到一个社会民生基本保障等重大问题下进行报道,然而,在人文精神这样的视角之下,整个报道过程依然存在报道深度尤其是追责议程远远不够的问题。

  一、具体事件的媒体呈现

  2013年10月10日,《燕赵晚报》报道“保定硬汉自己锯断患怪病右腿——如今病情持续蔓延至左腿,他盼望能够治愈安上假肢”。由于《燕赵晚报》是一家地域性比较强的媒体,所以其影响力相对不大。因此关于该事件的讨论起初也不是太大,且主要发生在互联网上。相较于新媒体,传统媒体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但这样一起超出公众普遍认知的事件一经报道,迅速在互联网上引起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网民对该事件真实性的质疑。10月10日下午,《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媒体记者随即赶往“锯腿男”郑艳良的家中对其进行了采访,并将从清苑县宣传部负责人处得到“郑艳良自锯右腿属实”的官方回应发布到互联网上,此时网民消除了对事件真实性的质疑,纷纷感到惊讶,该事件一时在网络上成为热门话题。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媒体将采访收集到的信息经过整理和分析后,又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报道,至此关于该事件的讨论已不再只停留于互联网上,而是迅速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11日下午,郑艳良被转送至保定市第二医院进行观察和治疗。之后媒体将报道重点转入郑艳良在医院的治疗情况。诸如,14日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和保定市医疗专家的意见,在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保定市第二医院将对郑艳良免费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16日,为郑艳良提供免费治疗的保定市第二医院透露,经过多位专家会诊,该院已确定初步治疗方案,将为郑艳良进行双下肢手术。24日,医院对郑艳良的手术顺利完成。11月9日,郑艳良康复出院。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1948年在其发表的《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提出了传播的三大功能,即“三功能说”:环境监测功能、社会协调功能以及社会遗产传承功能。在“三功能说”中,拉斯韦尔将环境监测功能放在首要位置,可见这一功能的重要性。媒体作为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中介,其主要功能就是对社会环境的监测和守望,这是媒体的首要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该事件经大量报道之后,多家媒体发表了关于该事件的社论,如《新京报》发表了题为“男子自锯病腿暴露医疗救助不足”、《京华时报》发表了题为“还有多少锯腿男需要被关注”等社论,进一步就该事件中突出反映的相关社会问题进行评论和批判,从而使得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关注达到了一定层次。

  二、媒体报道的常规视角和人文深度缺失

  然而从上述的媒体呈现上,我们不难发现,新闻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一直将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对郑艳良进行医疗弥补以及经济救助上,甚至到了实施免费医疗之后,新闻报道又主要是在为有关部门和机构唱赞歌。媒体的社论也常规性地将其当做一起医疗事件或者贫困事件来进行评论。这样的报道,对于当事人来说,看似结局圆满,也看似是由于新闻媒体的作用而把一场悲剧转变成了喜剧。但是,事过之后,到了今天,我们重新反思媒体的整个报道过程,必须看到,我们的媒体在报道该事件的过程中,依然只是采用了一些习惯性的报道方式,大多停留在常规的视角下看待这一问题,因而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的议程设置,并未达到应该的程度和地步,以致对该事件的报道缺乏更加深入的思考和追究。

  首先,在该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没有涉及关于这一事件的几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即:第一,该事件是否不应该发生?是否可以避免发生?而又为什么会发生?第二,这种本不应该发生或者可以避免发生的事件发生之后,究竟谁应该为其担负责任?第三,尤其应该追问的是,今后应该怎样避免类似本不该发生和可以避免发生的事件再度发生?这三个层次上的问题相互关联:第一个层次上的问题是在事件的起点上,关注事件是否不该发生。因为,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通过医院为其免费治疗和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资助、重视,我们可以看到,该事件起初完全可以从多个环节避免其发生,但由于各方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职和不作为,导致了这一事件的最终发生。然而,当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既定事实,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责任方必须得到相应的问责。第二个层次上的问题应该是报道的核心,是责任认定和必要的追究。但是,我们看到,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竟然没有一个部门和机构为该事件的发生负责,而新闻媒体虽然对某些方面进行了批评,但却没有对任何一家具体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相应的追责。实际上,不仅仅是这次事件,以往也有很多事件发生后,我们都找不到负责方,这是当前的一个普遍现象,而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社会机构整体责任心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们的社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各种问题。第三个层次上的问题是目标,是第二个问题得以最终解决的成效反映。综上分析,媒体在该事件的报道中一直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而追责不到位是对该事件的报道缺乏深度的根本原因。

  其次,从人文精神的更高要求上看,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更是远远不够。所谓新闻的人文精神要求,本文作者之一的郝雨在《论人的新闻》等论文中多次谈道:“新闻应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命运,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状态和遭遇。”“要关怀每一个个体和生命。把人放在第一位,首先就是要把每一个个人放在最高的位置。对人的尊重,首先就是要从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体生命的无条件尊重做起。”[3]那么,在当代传媒中,经常可见为展现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的现象,人文关怀并未融会贯通在新闻理念中,事实上,人文关怀不仅应成为媒体报道的视角、题材选择的导向,作为一种精神它更应该成为新闻媒体工作中必须加以遵循的原则,它应该贯穿于新闻报道的全过程,包括采访、选题到表现形式的选择。从这个角度讲,人文关怀在拓宽了新闻报道的视野、深化了新闻价值取向的同时,它本身作为一种思想也可借助新闻媒体在大众中进行传播,并对大众进行人文主义教育。这次的农民自锯病腿事件,典型地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在人文关怀方面的漏洞。那么,我们的新闻,就应该把这些原因追问到底。通过这样的议程设置,关于锯腿事件的报道所重点关注的,就不仅仅是对受伤害者本人的事后弥补以及有效救助等问题的解决。而是通过这样一个案例,最终达到弘扬人文精神,在全社会普及人文关怀意识的效果。

  我们认为,在对该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除了要按照常规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外,还应该有必要的追责议程。而更重要的,就是发现造成这一惨剧的更深层次的思想文化根源——社会各个方面人文精神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