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媒介生态变革与人民网生态位的拓展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0:49 点击次数:143
互联网媒介生态变革与人民网生态位的拓展。
关键词:生态;互联网媒介;人民;互联网媒体;互联网
作者简介:
摘要:对于公有制媒体来说,社会公共事务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与评论可能是最具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资源轴”,是用户刚性需求所在,做好这些领域的报道和评论,是突围而出、甚至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采编团队的实力、资源整合的能力在这个竞技场都会得到进一步的凸显和放大。
关键词:互联网 媒介生态 生态位 人民网
5月2日,中央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规定》,对于新闻信息的内容、主体、“把关人”等方面都重新做了界定,可以预期,媒介生态将会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网如果能够把握时机,有望拓展并深植在媒介生态中的生态位。
《规定》是对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必要调节
从生态学中生态位规律的观点来看,每一种媒体都有着自己特有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生态位,也就是说每一种媒体想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要有与其相适应的环境和条件。媒体生态系统作为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如果只是依赖自然调节难免会产生信息污染、信息入侵、媒介暴力等一系列媒介生态问题,要想使媒介生态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应规范媒体行为,确保媒体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有其特殊的生态位,引导媒介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
在遵循媒体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媒体行为也需要受到政策的规范,避免低俗化、庸俗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防止种种传播乱象扰乱媒介生态。新媒体作为异军突起的文化产业生力军,同样需要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取得平衡,和谐有序,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公共政策对媒体行为加以规范,会使媒体逐渐将公共政策的作用纳入到媒体生态的环境作用因素中,推动新媒体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校正,主动将自身的媒体行为与政策对接和沟通。《规定》的出台及落实,有望逐渐使受损的互联网媒体系统重新获得平衡,并促使媒体生态环境在更高的平台上加以重建。
《规定》是对互联网媒体生态构成因子的全面规范
互联网媒体生态是在网络技术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影响以及网络新闻信息传播规则约束下,网络新闻信息功能主体围绕着新闻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组织系统。它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内部诸要素之间、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一直处于稳定的“物质流”与“能量流”的交换之中,相互影响、协同演化。与此同时,互联网媒体生态又是一种人造系统,受到人类社会运行的规则与秩序的制约和影响。因此,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构成既包括环境因子、主体因子,又包括新闻信息生产传播规则各大部分。《规定》的颁布,对互联网新闻信息主体、新闻信息的生产源与传播流都进行了规范。
从新闻信息功能主体来说,《规定》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为适应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实际,《规定》对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互联网平台和用户个体的规范,从中体现了对互联网时代主体因子独特性的观照。
互联网平台促进了信息的大规模流动,促进了大规模社会网络协作,未来,可能会成为主要的资源配置和组织的方式。《规定》督促平台健全相应制度,加强信息的巡查,从而确保平台上的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表面来看,《规定》对于网民的最大影响是,看新闻、发信息需要实名了,但从互联网信息传播来看,用户个体早已不再仅仅是新闻信息的接收者,而是成为互联网传播网络的节点,甚至作为社会传播的基本单位活跃起来,不但是信息的转发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新闻信息使用实名的规定,提高了主体行为选择的法律成本,推动其回归为自身言行负责的本位,从而有望规避网络传播技术的交互性、匿名性所带来的负面问题。
从新闻信息的传播流来看,《规定》要求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是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名单之内),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搜索结果、发布平台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有效减少新闻信息在传播过程发生的扭曲和噪音。
新媒体时代,很多人处于信息过载状态,每天接触的新闻报道五花八门,加之碎片化、浅表化阅读越来越普遍,标题成为众多用户阅读行为选择的基础,这就让“以标题取胜”显得尤为重要,但不能因此违背客观、全面、真实的新闻报道原则。歪曲事实的“标题党”已经成为扰乱传播秩序的重要因素,必须对此加以严惩。按照《规定》,“标题党”将面临警告、暂停新闻信息更新、3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话,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只有严格执行《规定》并加大监管力度,才能让“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得不偿失,让人们从健康的网络新闻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