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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蜕变 ——民初报刊现代化进程的片段图景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0:46 点击次数:206

民初是中国报业步入现代的重要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报业发展呈现出不规则、不平衡的发展图景,一些看似矛盾的现象却能在一个时空中同时存在,显示出中国报业现代化进程中的艰难蜕变。

关键词:报业;现代化;蜕变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Episodes during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Newspaper of the beginning of R.O.C.

  【作者简介】王润泽,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学院副教授,新闻学博士

  【内容提要】民初是中国报业步入现代的重要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报业发展呈现出不规则、不平衡的发展图景,一些看似矛盾的现象却能在一个时空中同时存在,显示出中国报业现代化进程中的艰难蜕变。

  【关 键 词】报业 现代化 蜕变

  从行业史的角度来看中国报业,清末报业在主体上还是政治活动的附属,无论从行业的技术、业务和思想来看,中国报业都还没有进入到现代阶段。到民国成立,中国报业在经历了和政治过分紧密关系而受到的巨大伤害后,开始主动寻求摆脱政治的干扰,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这个过程中,报业走过很多弯路,呈现出一些历史特点,主要表现在:经济不独立下的新闻自由意识,一定物质技术基础上的行业半规范性发展,报业稳定发展下的新闻守旧观念。

  一、经济不独立下的新闻自由意识

  媒体独立和新闻自由是西方新闻业现代性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准。这一思想传入中国后,并没有马上被中国报业接受。长期以来,报刊作为改良社会的媒介和政治斗争的武器,办报人多是各党派重要成员,他们普遍将报业看成是宣传本党派政治主张的重要工具,与办教育和学会一样重要。而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封建时代,到民国成立后,确立了共和民主的国体和政体,在《临时宪法》中明确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使得报刊工作者开始对独立自由的新闻业进行理性思考和初步实践。一些报刊宣布自己是“舆论之母”、“舆论代表”,是“四万万众共有之言论机关”①,认为在民主制度下,“报馆与国务院、总统府平等对待,其性质与参议院均为监督公仆之机关”②,“共和国之最高势力在舆论”,新闻记者是“不冠之皇帝,不开庭之最高法官”③。在实践上,他们将童言无忌、批评政府、官员甚至总统作为言论自由的最直接表现。但由于缺乏独立的经济基础,在争取新闻自由方面则显得被动。

  (一)民国初年可以称得上经济独立的报纸实属凤毛麟角

  1.90%以上的报纸接受津贴

  以往研究成果中只说明中国报纸有接受津贴的现象,但程度如何,并未有确切统计。1925年11月19日,《晨报》报道了受北洋政府六大机关赠送“宣传费”的一百多家京津媒体,基本涵盖当时稍具影响的媒体,引起业界强烈反响④。据1926年9月5日南满株式会社发行的秘密文件《支那新闻一览表》和1927年11月日本外务省情报局作的秘密调查《支那新闻及通讯机构调查》显示,在中国稍有影响的报纸都能得到也乐意接受各种津贴,而且北方甚于南方。北京有重要中文报纸约40家,明确指出有“XX机关报”或接受津贴或补助的有31家,只有没有多少影响和名气的9家未表明接受补助,但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背景或补助,因为日本情报机关对材料的收集是有甄别的⑤。从支持者的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出出资办报的机构和个人身份各异。有现政府、外交部、交通系、研究系、国民军系、山东军系、四川政府、安福系,甚至国民军第一军、第四军,也有个人出资等。

  一般认为,上海是中国商业报纸发达地区,津贴现象较少,但调查显示,上海报纸只是接受津贴更为秘密一些,因为毕竟有的商业报纸历史悠久,认为接受津贴不太光彩。当时比较有势力的11种报纸⑥除《申报》、《新闻报》、《时报》外,全部是政党机关报或接受补助。

  2.银行贷款等其他手段的匮乏

  在银行借贷方面,目前常提起的只有1921年前上海《新闻报》,并不是普遍现象。因此,1923年在《新闻报》创办30周年的时候,张季鸾曾赞扬说,它是中国唯一成功的报纸,因为“纯粹商业,不假政治之力,不仰人资助,独立经营以维持而发展”⑦。至于为什么银行在报刊业的发展中没有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和当时中国银行的借贷制度以及中国传统的借贷观念有关。但一些报纸的股东是银行界重要人士,如1916年后《大公报》的董事长王郅隆是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的第一董事,投资最多;而《申报》老板史量才也投资中南银行,成为董事长。银行界个人对报馆的投资比较普遍,这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报刊和银行界的联系。而所谓的社会募集一般多为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士,共同出一笔钱,办一份报纸,如能赢利则支持下去,如赢利甚少或亏空,则赔光了事。至于在办报途中再度募集资金的很难成功,多是报馆经营者的熟人的帮衬。这种方式显然无法与现代化的资金借贷联系起来,它更接近传统而古老的民间方式。

  普遍接受津贴和现代融资手段的缺乏,是中国报业现代进程中的一大障碍。经济的不独立使报业无法真正实现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因此当吴鼎昌决定拿出5万元创办一份全新的报纸,并保证总经理和总编辑的三年高薪,使他们不拿其他的津贴时,中国的政治家和报人已经决定改变这种状况,保障新闻和言论自由。

  虽然历史上最早关于出版自由的宣言发表在1644年,即英国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但这一权利被写入法典,从法律上对言论出版等进行保护却是在百年甚至更久的时间以后,如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以及美国1791年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均提出对此类自由进行保护。但实践中基于对新闻自由的正确理解基础上提出的独立精神出现的更晚。《纽约论坛报》(New York Tribune)的创办者霍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在1872年临逝世前说:“自今以后,我将努力使本报成为一份完全独立的报纸。”他的这次“独立报业宣言”被认为是美国政党报纸结束的标志,美国报业走向了现代化。

  (二)“新闻自由”观念在理性和实践之间的差距

  经济虽然不独立,但报业对新闻自由却有着热烈的期盼和呼唤,只是因为中国政局复杂、南北分治、军阀割据,他们对新闻自由的争取是谨慎而有策略的,更多运用“异地批判”方式和报业协会等集体力量。

  在对七年的《申报》(1919年到1926年)翻阅中,笔者粗略统计到417篇有关新闻业自身的报道和部分广告,其中在新闻报道(含专电、通信、地方新闻)中,涉及最多的是报刊受到查禁以及记者受到迫害的内容,大约有140篇之多。其中涉及重要报刊,或发生在北方的案件格外受到重视,可以看到对某个案件的连续报道。这140多篇报道涉及报刊约43家,其中北京地区的报纸最多,有13家,比较重要的有北京《晨报》、《益世报》、《民国公报》、《新社会报》、《远东时报》,一些报道涉及邵飘萍、林白水的被害。如1979年5月间,对天津《益世报》被封事件,前后重要的报道有五篇,《京师舆论界之厄运益世报被封》、《王文璞质问益世报事件》、《益世报事件近闻》、《益世报案今已公开审判》、《万国报界公会抗议益世报被封》等;对1920年的《国民公报》案报道有11篇之多;对1926年的京报社长邵飘萍被害与林白水之死有20多篇报道。但这些报道中绝少有来自业界的评论和反映,仅有三篇左右报道有关北京或其他报业组织的几篇抗议、请求之类的消息。在评论上对该类事件的“失语”,显示出当时报业的慎重态度,但在新闻中,我们却常常能读到一些激烈的批评。如《再纪新社会报被封原因》中指出:“北京新社会报,以直言为政府所忌,九日被警厅勒令停版……新社会报为林白水等所创办,向以不畏强权者著称,以是为政府所忌,恒欲中伤之,频险不止一次。”⑧

  发生在上海报界身上的“印刷品附律”事件更能说明这个问题。

  1919年7月10日,上海公共租界纳税人特别会议通过《土地章程》附律第三十四条A款,并于12月报请北京公使团批准。此项附律被称为《取缔印刷品附律》,规定:“任何人,未首先领取工部局颁发的执照,若为西人,未获得此人所属国家领事的会签,不得在租界内从事印刷、平版印刷或镌版印刷行业,或印刷、发行报纸、期刊或包含公众新闻、信息或事件的其他印刷品。关于上述执照,工部局可收取经纳税人年会或特别大会批准的费用,并实行由纳税人年会或特别大会批准的规定。”如有违反,则每次处以不超过300元的罚款,并依法律规定,处以此人应受到的其他处罚等等。同时,通过另一项工部局对从事印刷业、平版印刷业、镌版印刷业,或印刷、出版报纸、期刊或其他印刷品的有关执照的七条严格苛刻的规定。该附律是对华人媒体的极大威胁,很多报刊“极为惶恐”,对外文报刊也有影响。由于中外书报出版业的一致反对,当年未能通过该附律。1921年、1922年该附律又屡次被提交公使团批准,均遭到拒绝。

  在这严重危害出版自由的事件面前,上海的中国报纸表现出慎重和策略性。《申报》在三年中作了大约23篇报道、4篇评论;其中1922年发表的11篇报道和评论中,除一篇署名“无用”的评论《取缔印刷品平议》外,其他均采用转载方式进行报道。转载的报道中既有西方媒体对该法令的批判,如《密勒报反对印刷品附律》(约1500字)、《大陆报反对印刷品附律》(2000字左右)、《远东评论周报之印刷附律论》(连载,共约3000字左右)等;也有摘录《字林西报》代表工部局为该法令的辩解之报道,如《字林报解释印刷品附律提案之社评》、《字林报在辩取缔印刷品附律》等。当然通过转载这些外文报纸的评论,将西方报人对新闻自由的理解作深刻阐释,也是在间接表达自己的立场。

  因《印刷附律》提案一直未被通过,工部局最终不得不放弃执行此项法规。

  中国报人对新闻自由的争取和捍卫,所表现的谨慎和策略被历史视为一种被动。它不像英国、美国等报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对新闻自由主动追求的典型事件。如英国的“约翰·威克斯案”、“朱尼厄斯信件案”、“法克斯诽谤法案”和美国的“曾格案件”等对新闻自由影响巨大的案件。⑨中国报界也能在集体的力量下,显示出争取新闻自由的决心,但这个高尚而纯洁的事业却又有诸多复杂、低俗甚至龌龊的和金钱上的各种关系,显示出中国报业现代进程中的特色。新闻自由观念在理性和实践层面有较大差异,在理性上不考虑中国社会母体的传统与历史,没有扬弃的吸收,表现出西方自由新闻观念在中国的“殖民化”;而在实践上又抛开新闻自由的基础,变成一种用则招之、不用则弃之的实用主义倾向。